首 页
研究会简介
公学始祖文翁
文翁研究集
文翁故里考
文翁功绩赞
文翁故事选
文翁后人榜
互动平台
联系方式
研究会简介
会长寄语
研究会章程
机构设置
常务理事会成员
会长简介
网站名称:文翁研究会
联 系 人:菲菲
电子邮箱:wang_5488@126.com
联系电话:0551-6531715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21号绿城桂花园
网站首页 >> 研究会简介 >> 研究会章程
文翁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舒城文翁研究会 Shucheng Wenweng Seminar


第二条 本会是由研究文翁的学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术研究,加强文化学术交流。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暂设在舒城师范,可根据会长易任迁移;副会长所在单位经会长会议研究可申请挂会牌。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文翁研究学者依据本会宗旨开展学术活动,包括考察性研究活动;
(二)组织学术交流,以会议、报刊杂志、网络等形式沟通研究信息;
(三)规划组织研究项目,共同研究当前普遍关心的重大学术课题;
(四)召集学术研讨会;
(五)组织学术评奖活动;
(六)挖掘、宣传文翁的有关史实资料及知识;
(七)以学术讲座、短期讲习班、咨询服务等形式提高青年学者学术水平;
(八)在条件成熟时出版学术刊物、建立文翁研究会网站;
(九)建立文翁史料交流中心和陈列馆。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以个人会员为主,地方性学术团体也可作为团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对文翁的研究有强烈的研究兴趣并在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绩和影响;
(四)有本会会员的推荐;
(五)新会员加入年龄不得超过75周岁,名誉会员除外。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向秘书处提交有推荐人签名的入会申请书;
(二)由秘书处提交常务理事会并经会议讨论通过,由会长批准;
(三)由常务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或在网上公布。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暂不收);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参与研究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任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半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暂由常务理事会代为行使)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待会员超过百名后设立,暂由常务理事会代为行使)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半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采用网络、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研究会组建后,常务理事的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采用网络、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5周岁,秘书长可为兼职,待时机成熟设专职,副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且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2/3以上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业务主管单位及挂靠单位与本会协商确定,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法定代表人应该担任本会秘书长以上职务。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副会长及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政府主管部门资助;
(三)副会长单位或挂靠单位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人;
(五)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暂不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能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暂配备一名具有专业资格的兼职会计人员。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有条件时设专职工作人员1—3名。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理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于2006年9月25日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文翁研究会
                                                               2014年12月20日修改

 

文翁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11您是第 475635 位访问者
联系人:菲菲  电话:0551-65317156  邮箱:wang_5488@126.com邮编:23008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21号绿城桂花园